来源:本站点击数 : 6053时间 : 2012/04/12
一、教学仪器设备由实验中心代表学院统一进行管理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 编制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,并组织实施;
2、管理和调整院内现有教学仪器设备;
3、 制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;
4、办理教学仪器设备验收、报销事宜;
5、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帐务工作;
6、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工作;
7、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报表统计工作;
8、负责协调教学仪器设备的对外服务工作;
9、负责管理常备物品库。
二、管理制度
1、 编制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,应根据学院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和教学需要,本着勤俭办院的原则,分别轻重缓急予以安排。采购教学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学院批准的年度购置计划执行,购置合同由学院法人代表签署。如需变更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,必须经学院重新审核,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。
2、 教学仪器设备到货后,由实验中心组织采购人员、使用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,进口仪器设备还应邀请国家商检部门的人员参加,发现问题应及时办理退换、索赔等手续。
3、 教学仪器设备验收后,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出库领用手续,尽快投入使用。使用单位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,并应指定一人负责本单位教学仪器设备的帐务、技术档案和报表统计工作,调换人员必须办理交接手续。
4、 教学仪器设备仅供本院教学、科研工作使用,原则上不外借。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教学仪器设备,按照《学院教学仪器设备借用制度》办理。
5、 实验中心应按照《学院两用物品管理制度》加强教学仪器设备中民用性较强的物品管理,防止国家财产的流失。
6、 教学仪器设备服役期满,或因事故发生精度降低、经鉴定不能继续使用,应按照《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制度》办理报废手续,并及时补充所需仪器设备,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。
7、 实验中心应按照《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》加强技术档案管理,防止技术资料的散失。
8、 实验中心应加强常备物品库的管理,及时调整库存,降低消耗,保证供应。
9、 实验中心应及时调整各部门教学仪器设备的余缺,搞好对外服务,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率,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。